人權政策

臺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下稱臺鍍科技)認同並支持國際公認之人權規範與原則,為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並落實人權保障,特制定適用於臺鍍科技及其相關所屬關係企業之人權政策,以公正與公平態度對待與尊重所有同仁;杜絕任何侵犯及違反人權的行為,除提供合理安全之工作場所,並使公司現職同仁獲得合理與有尊嚴的對待。 臺鍍科技人權政策說明如下:

多元包容性與平等機會

人權承諾
  1. 於人員的招募、聘用、晉升、獎酬及各項福利方面,不因種族、語言、血型、宗教、黨派、籍貫、性別、年齡、婚姻、容貌五官、或其他的歧視等因素為由,而有差別待遇。
  2. 於職務特殊限制外,聘用身心障礙員工,並承諾不因上述任何因素為由而有差別待遇。
  3. 於人員管理方面,重視「用人唯才,適才適所」,不因無關的個人特質作為管理考核指標。
管理/作業準則
  1. 制定『人員甄選及任用辦法』及『敘等升等管理辦法』,執行上述平等承諾

符合基本薪資

人權承諾
  1. 為確保員工的經濟福祉,所有員工的薪資均符合並優於當地法令規定之基本工資水準,並依規定辦理社會保險。
  2. 以照顧員工為前提,並提供法令規範之外的團體保險與相關福利、獎金發放措施。
管理/作業準則
  1. 制定『薪資作業準則』,所有同仁薪資皆優於法令規定之基本工資。
  2. 新錄取人員於報到日前簽回錄取通知書,其中載明薪資,以確保雙方同意之勞雇條件符合法令規範
  3. 每個月發放之薪資,均提供項目明細與計算方式,確保發放內容符合法令規範。
改善措施
  1. 配合並依照政府法令、社會環境的變遷,隨時檢視工作環境與規章
  2. 若查有違反「人權政策」之實,則與主管進行必要之改善措施,並返還員工應有之權利